第六章
仇滦走了,小孩儿哥却出现了。
林悯听见脚步声,警惕转头,人就在他身后站着,见是他,林悯才放松了身体,他真怀疑这小孩儿是不是真的是狼崽子或者狗崽子,是不是能嗅到自己身上味儿,怎么随时都能悄没声息出现在自己身边。
掂了掂手里两颗银锭,再把所有铜板又仔细的数了一遍,林悯过去将小孩儿哥一把拥住:“叔错了,以后再也不丢下你了,咱们一块儿上路吧,叔带你去江南,咱们再也不在这破地方了。”
小孩儿哥又将他推开,这回用的是双手,神色不清,动作却稍有慌乱。
而林悯才觉得他有点儿小孩儿样了,“哈哈哈”地坐在地上笑。
无能,窝囊,丢下小孩儿,心中多时天人缠斗所产生的郁闷烦躁都给他笑没了。
他笑了很久,好像真的有小孩儿在跟他玩,被逗的很开心。
虽然此位小孩儿平时走起路来如同一代宗师,说话做事老气横秋,惹得林悯时常都想管他叫哥,这会儿摸摸哥乱糟糟的鸡窝头:“生气啦?”
林悯没皮没脸,又一把扑上去抱住,拍拍:“叔错了好了吧,有好心人给我钱了,虽然我也不知道你们这边物价,但应该能撑一阵子,等出了这个鸟不拉屎的蜀州,叔路上想办法再弄点钱,咱爷俩应该能把将来的日子过好,叔养你,你给叔做个伴儿吧。”
小孩儿哥这回没把林悯推开,这是他最有耐性的一次,听完林悯说的话,还给反应了:“你确定?要我做伴儿?”
这嗓子,多着急,林悯想五六岁就这样,长大张嘴给人说话还得了,做出慈爱的老叔笑容,笑道:“当然,跟我走吧,叔叔给你吃糖呦。”
他曾厚重绑缚浑身的绷带已没有了,笑起来,面前乱发覆面只露一双狼崽眼的小孩儿哥是能看见的。
小孩儿哥勾起盖脸的头发,渐渐为他露出一个天真无邪的笑容:“好,叔叔,我跟你走。”
刚才就在树后看了太久,他一直跟着这蠢货。
他围着林悯踱步,饶有兴致的样子。
林悯真挺高兴的,小时候,他老妈常骂他没眼色,大人打麻将他滚在地上要钱,家里来亲戚他光顾着玩,虽然后来长大懂事了,还是被他妈叫在嘴上教育,估计是骂他从小到大都看不清人对他使眼色,他不光看不清这些,还看不清人看他眼神是否有所图谋,笑骂:“干嘛老围着叔打转儿,咋的,你要玩丢手绢儿?”
小孩儿哥最终跟着林悯走了,成为林悯想要的伴儿。
一路走了多天,还没离开蜀州地界,这里死人多,蛇多匪多,就是商铺不多,白天人丁凋零,夜晚死城一座,人人闭户,扣门不开。
没有旅馆和客栈给他们住,也没有马车给他们租,马尸倒有,路有白骨,人兽不分,都为野狗乌鸦啃食。
林悯硬靠双腿撑了六天,还不如小孩儿哥,人家脸不红气不喘,爬山过河,男儿当自强,从小就强,脚上一个水泡也没有,两人之间说休息一下的永远是林悯。
买不到什么东西,小孩儿哥穿的还是草鞋,林悯也给仇滦给他的鞋里塞了许多干草,勉强穿着一双不合适的鞋赶路,身上仇滦的青色外衣早没了,如今穿的是一身白色棉布衣裳,浑身是尘,那青衣前日在路上看见一具浑身赤裸的新死女尸,耻处都暴露荒野,实在于心不忍,脱下把女尸盖住了,小孩儿哥对他态度好多了,跟他越走越亲近,相依为命,一口一个叔叔的叫,告诉他那赤裸女尸面貌秀美,死相春情含笑,应是合欢派新采补完的“春床”,林悯一路遇见不少,男女都有,更想立刻离开此处,他一路只有晚上会在林中河边点火睡上一会,其余时间没有不在赶路的,吃也是黑面饼掰成块儿,他跟小孩儿哥一边走一边吃,也品尝过蜀州地界所有河水的滋味,有时手舀着正喝水,上游会漂下来一具腐烂的尸体,林悯忙就扯开围巾,趴在河边呕吐,日子简直苦不堪言。
眼睛干涩,浑身疲惫,林悯没照过镜子,觉得自己应该跟当年在网吧熬夜打英雄联盟的死样一模一样,一路所见,精神高度紧绷,人都快不正常了,觉得能保住小命就仗着他斗笠下是张细狗虚男脸,没人看得上,且从来财不露白,两人衣着贫穷,尘土满身,任谁看了,都是一对赶路逃难的穷父子。
夜已深了,林悯还在拉着小孩儿哥走,前面就是蜀州界碑了,出了这里,就安全了。
脚下已经开始渗血,走路很跛,摇摇晃晃,林悯那双皂靴脏极了,沙子有,泥有,草木也有,越能看到希望越着急,就像男子千米的最后十米,计时器马上要结束了。
本来夜里应该歇歇的,林悯也不歇了,要出界碑时,听见女子之声在碑后呜咽。
“救命啊……救命……”婉转哀伤,哽咽颤抖:“有人吗……救命……”
林悯脚步稍顿,心脏狂跳,低头更加马不停蹄,手里攥着的小孩儿哥都被他拽的双脚乱跌。
此时很夜了,鸡狗都歇了,蜀州这地方,女人们在白天出门都会围着围巾,热的一头汗也不解下。
“救命啊……有没有人……”女子还在哭喊:“救救我……”
大姐,想害人就直说,你搞这个不必要的仪式感真的很荒谬,林悯心中这样想,脚下更加快步扯着小孩儿哥往前走,只作聋子。
“呵呵呵,郎君好生无情……”女子盯着快步远去的一高一矮两个身影,转哭为笑,笑声愈发尖利高亢,这样漆黑的夜里,闻者心惊:“哈哈哈……无情的人,可是要死的。”
林悯脑子发麻,双腿打战,鸡皮疙瘩起了一身,汗毛都竖起来了,随即,一阵冷风便冲上脑后,一只苍如死尸的手从他脖后伸前来,将他一直低头赶路的头抬起,鼻尖甜腻欲呕,林悯大叫一声,疯向后乱打,这女子却游鱼一样,任他怎么打也打不着,反倒是他自己挣扎掉脑上斗笠。
这下,林悯才终于能看清女子长什么样,她一直鬼魅一般在林悯周身飞来飞去地作弄他,林悯根本看不清,此刻一把将林悯扑倒,上方面容俗媚艳丽,粉腻脂厚,血口微张,细长眼睛又痴又邪,用绣着合欢花的帕子温柔擦拭林悯满头冷汗,触着林悯时,林悯怕的肺都快喘破,慌张转过头去,女子却轻柔捧过他脸面,为他擦掉尘土,摸着他心口,泪滴了他满脸,痴情道:“郎君啊,你不要挣扎,小心草刃割伤你,石尖碰了你,见了你,我的心都要碎了。”
林悯想擦脸上香腻带粉的白色眼泪也擦不了,浑身难以动弹,只想说,妖婆,现在该哭的应该是我吧,你是真不挑啊,我这样的都能看上!
蜀州的美男子是不是让你们杀光了啊?!
哪里敢说,抖道:“我就一个要求,我死了,放过我带的小孩儿。”
他说的很无力,绝望的看着被吓傻的小孩儿哥:“叔不能陪你了,你要是还能有命,自己找活路去吧。”
小孩儿哥在河边被他梳洗了一番,头发不再乱糟糟,盘成一个丸子用布条扎在头上,皮肤白皙,五官精致,也算是个粉妆玉琢的小娃娃,就是脸上被林悯抹了灰,白珠蒙尘,他也哭了,灰和泪掺和一起,冲女子求饶道:“别……别杀我叔叔……”
林悯想说你别哭都觉得没道理,哭吧,我都想哭了,他扔给小孩儿一块令牌,无力道:“等这位美女采补完我,自己从我身上翻银子吧。”
颇是个破罐子破摔。
女人见那令牌,不免怯了几分,可再看见地上这男子的面容,怕是神佛来了也生心魔,谁能放手,勉强嗤笑:“湖海帮?湖海帮还能管得了我们蜀州合欢派的事,怕是自身难保了。”
小孩儿没接,令牌躺在地上,他站在那里,在夜色中,泪眼看着被女人骑在地上的林悯,一动不动。
女子情绪激动,口脂血红的唇一直咧着笑,林悯躺着动也动不得,夜色漆黑,月明风紧,照得她面孔更犹如鬼魅,吓都给他吓死了,只想要死还是让我死快点儿,死利索点儿,却又听那女子笑道:“郎君,随我回去,我不把你献给师父,也不会将你采补,我会造个笼子,喂你些合欢散,哄得你日日夜夜与我交媾,一刻不停,那可是人间至乐,死你身上,妾亦甘愿……”
林悯脚底剧痛,连日赶路加胡吃乱喝,其实已经发烧了,面色烫红,人躺下,一直紧绷的心也躺下了,他觉得很累,听不清她说什么,现在就想在最后十米彻底躺平。
女子自是看出来,心疼的不得了,血口吐息,林悯连一句大姐你有口气也说出不来,就昏倒了。
女子捻成兰花指的白手矫揉,轻拂他面颊,如触一场海市蜃楼。
站在他们身边吓傻了的小孩儿见人被弄晕了,不用他为难,才伸手将泪抹去:“你试试再碰他一下。”
女子顿住,仰天长笑,夜色下,凄如鹤唳,她将地上人抱起,此情此景甚是玄幻,夜晚如墨,娇小的女子拖膝抱起一身衣着尘旧的比她高大许多的昏迷男子在怀,秀发轻飞,可笑道:“小孩儿,你怕是吓傻了罢?不用怕,看在他的面上,我也得留你一命,日后,他若是不吃我的哄,床上不乖起来,我就在他面前片下你的肉,喝掉你的血,不信他不……呵咳……你……咳……”
“我说了,再碰他一下试试。”
更玄幻的一幕出现了。
一个武功高强的合欢派女弟子双脚离地数丈,无声无息地在空中凸眼蹬腿,腻白美面充血,而无形控制她的,居然是一个矮她多倍的六岁小孩儿。
小孩儿的狼崽眼变作血红,赤脉贯睛,是强行催动内力的后果,那女子吐出多少血,他嘴角也吐出多少血。
即便如此,还是被碰了所有物似的,不肯放手,五指倏忽收紧,界碑染血,那女子爆浆虫子一般,浑身骨肉炸断,淌血而亡。
而随着血腥味蔓延,冰白如银的月色下,唯一一个矮影变高变大,麻衣布料爆裂,一个成年男子赤裸身体向地上的林悯走去,苍白唇瓣被鲜血染红,唇瓣血色使他刚杀了人的苍白面孔有一种病态的艳,凤眼凌厉,沉静盯着地上烧的浑身滚烫的人,眼神无悲无喜,野兽一般,没有人的情感,浑身骨节咯吱作响,是走火入魔的征兆。
“本来就是我的。”沈方知想。
满嘴的血腥,歪头打量地上的人,脖上青筋也逐渐变作猩红,狰狞线条蔓延至苍白面上,如同某种妖异图腾,他说出来了:“本来就是我的。”
周身功法四溢,眼里满是如野兽般毫无感情的吞噬撕咬欲。
我需要疗伤,沈方知在人智逐渐崩坏的间隙想。
如黑夜中方出世的鬼王,皮肤苍白,红纹覆面,双唇染血,赤身裸体的驱动一双长腿,抱起昏迷的林悯,大步走过同样染血的蜀州界碑。
女人一颗眼珠被强大内力挤出,血淋淋的掉在地上,暗夜寂寥,啄食尸体的夜鸠也在事后不敢鸣叫,只有沾染尘土的眼珠子一颗,睁看两人远去后,被胆大的乌鸦叼走。
林悯睡的很沉,他就是昏过去了。
人对他做什么,他都不知道,把他放在树下,脱他衣服,把手伸到后面摸他,被此人一碰,后面就会痒,流出来水,弄湿赤裸男子右手两根手指……他都不知道。
沈方知没有一点怜惜,像是使用一个器具,将这个他至今没见过这么蠢的蠢货使用了。
裘佬儿是知道怎么诱惑他的,将此人造成这副模样。
自己给过他机会了,如今是为救他,礼尚往来,用一下也不是不行。
昏迷的林悯也浑身赤裸了,他的身体被覆盖住他的高大男子折成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,在月下发着使人疯魔的光华。
这场景,月也不忍看,清冷的月亮,重新躲回层层黑云后。
天地漆黑,沈方知囫囵吞枣地弄他,大刀阔斧,他能看清昏迷的人身上每一处地方,也能看清占有和使用的过程。
哭声开始很微弱。
人昏迷过去,感官不是死的,他并不温柔,越能看见,越不温柔,于是,哭声越来越可怜,高了一点儿。
他声音很好听,哭起来尤其好听,沈方知想。
林悯即使是为契合他所造,他此刻在走火入魔的边缘,又毫无理智和怜惜,弄得人痛苦不堪,兴致上来,内力在体内横冲直撞,眼中赤脉未消,面上也存红纹,不过做的越深越多越淡,身体很舒服,从变成这副鬼样子,没这么舒服过,舒服的他在林悯身上乱咬,身下更如快刀见血,抽插狠戾,他童子鸡,情欲、撕咬欲混在一起分不清,更是暴戾,留下的痕迹惨不忍睹,活活糟蹋了身下人一身好皮肉。
见了血,他更是兴奋,把林悯发烧的身子弄得颤抖不止,疼得活活凉下去些,满头的湿汗,乌发散乱,铺了一地。
最后他把在昏迷中也疼的咬破嘴唇的林悯翻过身子,从后面进入的时候,学的是野猫交配的姿势,他咬着林悯的后脖颈,林悯昏昏垂首,眼泪一颗一颗点在地上,染血的唇在他狂风骤雨般的摧残下无意识哭喃:“疼……呜……疼………”
他把林悯后面也弄破了,有血丝从两人相连处流出来。
情欲如同利器,割伤了林悯的身体,也搞坏了沈方知脑子,在无休无止的情欲中,他竟觉得是这人的处子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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